光明集团荣获“省级精神文明单位”
近日,在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中,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十八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本次评选活动,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光明集团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单位,标志着光明集团精神文明建设,再次走在了全省前列,成绩难能可贵。这是对光明集团全体员工的莫大鞭策和鼓舞。特别是近几年,光明集团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的要求,紧密结合光明集团工作实际,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总抓手,以光明精神为依托,以文化建设为平台,开展“引领风尚、铸魂光明”“支部书记讲党课”、“种植光明爱心林”、“读一本好书”、“诵读国学精典”,“争做文明员工”等一系列活动,同时将活动与光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,将文化建设与职业操守相互融合渗透,不断丰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内涵,促进全体员工思想道德水平提升,以此助力光明集团的不断创新发展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。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进一步激发员工踊跃参与社会公益,遵循社会道德,恪守勤俭敬业,积极投身企业转型升级之中,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。